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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增进政商关系
【信息时间:2017-10-18 】【字号 】【我要打印】【关闭

一是开展集中教育和集中整治活动。建立健全了“两级两次三方评议”考评机制,对全市45个职能部门查摆出的5个方面73项问题,按整改内容、时限、措施、责任和兑现承诺“四明确一承诺”的制度要求,全部整改到位。对怠政懒政、为官不为问题,集中开展专项整治,问责193人,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。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。行政审批项目缩减至83项,保持许昌最少;积极推进“一号一窗一网”并联审批改革,办理时限简化为3个工作日,审批、核准类项目办理时限简化为5个工作日。三是建立项目主办负责人制和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。明确奖惩机制,对整体考核评价结果后3位的单位给予警告,纳入作风建设重点管理单位,挂牌督办,限期整改。四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。建立社会投资项目政府采购“绿色通道,提前介入项目招标服务。主动加强与招投标上下游部门的衔接,建立社会投资项目进场交易台帐,设立专门咨询台及咨询电话,为其提供项目交易咨询、疑难解答等服务。